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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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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充实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力量,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4号)和《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湛人社函﹝2020﹞271号)文件精神,我县拟招聘6名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聘用期限2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

(二)招聘单位:遂溪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三)招聘人数:6人。

(四)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就业、失业、创业以及企业用工、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查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的收集发布,安置重点群体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推荐有就业见习意愿人员参加见习等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扶贫服务等;

6、协助开展创业服务、创业活动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强,勤奋敬业;

4、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会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无犯罪记录。

(二)招聘对象要求:

招聘对象为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其中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统称为困难高校毕业生)实行优先聘用原则:

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

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持就业创业证)。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被吸纳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

(二)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按要求完成相应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任务,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补贴待遇参照遂溪县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执行。

四、报名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三)报名地点: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招聘大厅(广东省遂溪县遂城镇遂海路38号)。

(四)报名手续:

1、须下载或现场领取《遂溪县2020年公开招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并由本人如实填写(代填无效);

2、交近期彩色免冠正面一寸同底相片2张(背面需写上本人姓名);

3、交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技工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在现场核验后当场退还;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有关证明材料(如有下列情况者,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复印件、或《五保供养证》复印件、或《特困职工优待证》复印件、或《扶贫卡》复印件、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3)属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的,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4)属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就业创业证》第7页就业援助卡中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有标注的。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各项证件(证明)资料。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不能提交相关证件资料的按不符合招聘条件处理;

3、报名材料被接收并在领取准考证前未被告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视为报名成功。

五、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材料被接收,对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告知报考人员,并当场退回报名资料。

报考人员现场成功递交报名材料后,应随时保持联系手机畅通,因所留手机号码有误或联系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领取准考证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领取准考证地点: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第一会议室(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遂城镇遂海路38号)。

(三)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也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但须提交委托书,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查验。

七、招聘考试

招聘工作实行统一招考,按考试成绩进行排名,优先聘用困难高校毕业生,剩余名额从其他考生中择优聘用,遵循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原则:

1、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出现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按序号2评委评分高低确定,依次类推。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如有变动再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优先聘用规则。考试成绩按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时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多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则以分数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则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确定为体检对象,空缺招聘岗位由其他高校毕业生以考试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试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

3、体检。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由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溪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4、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溪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公示。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按相关规定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6、聘用。经体检、考察、公示,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以及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中按优先聘用规则和顺序依次递补人选。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为遂溪县2020年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由遂溪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八、防疫要求

(一)工作人员和考生应切实做好自身防疫防护工作。招聘单位做好洗手液、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体温计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科学安排考场,做好人员引导、分流工作,保持1米以上间距有序入场,减少人员聚集。如发现有人员出现发热(体温≥37.3℃)或其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应立即引导其至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组织现场其他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并按规定上报疫情防控指挥部门。

(二)考生应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加本次招聘活动。所有人员在进入招聘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配合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招聘现场。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溪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中共遂溪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监督实施,根据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开展各项工作,确保阳光招聘。

(二)报考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保留追究其个人法律责任。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取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五)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可登录遂溪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六)本公告由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溪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0759-7760288(遂溪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综合股);0759-7741598(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附件:遂溪县2020年公开招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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